想起来就叹气,能不能专业点,别给第一代富豪们丢份儿。
抢地可以,但要搞清楚性质。
二马村的地是多,但土地性质在没有变为工业用地或者商业用地之前,凭着和村里签的那一纸协议,国家一毛钱都不给你。
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的一个看门大爷就足以给你上堂法律常识课打发你滚蛋。
就算你有路子和关系能办理,可时间没功夫等你。
能提前来抢地的人都是有点身份的人,他们都倒霉在时间差上了。
谁也不知道南新港工业区规格会那么高,收地那么快,补偿款大部分直接打入村民账户。于是都被坑了。
进了口袋里的钱还能要出来?日本鬼子用刺刀都没做到。
只有一少部分人侥幸得逞。
王老实就想做那一小部分运气好的人。
在当年,全国都在兴起开发区的时候,两个村的老大动心了,他们虽说还是渔民,可没人下海了,村民要生活,孩子要上学,婆娘还得扯上几尺花布,这都要钱。
地没得种,于是两个村联合起来推动工业小区的建设。
当时,区里是不答应的,可是两个村的村民要吃饭的问题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