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给公司就可以了。
李双炷他们准备做的是猕猴桃的种植,按照这种模式操作的话,就是由公司给农户提供猕猴桃种苗、定期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农户则需要投入人力,按照技术培训的要求,从猕猴桃种苗的种植、平时的养护、以及到后期的收获。猕猴桃成熟以后,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收购农户手里的猕猴桃。
这种模式的好处就是农民不必为农副产品的销路发愁,他们只需要按照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按时生产出合格的农副产品即可。这对消息闭塞、缺乏资金的农户来说,是最理想的合作类型。
相对应的,对公司来说,他们也能够根据这种双方约定,实时的保障所需要的农副产品的品质和产量。
这种模式在后世很流行,很多农副产品企业采取这样的方法与农民合作,但这并不是说这种模式不存在弊端。
相反,这种模式发展到后期,弊端是很明显的。
由于农户与公司之间实力悬殊,不是完全平等的市场关系,又缺少其他力量予以平衡,导致这个模式在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容易暴露出它与生俱来的缺陷。
比如当市场上供求关系出现变化,市面上的相应农副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