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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合约的时限只有3年,而且每一年最多保证2个月的在韩时间,最主要的也是让朴昌旭没想到的是李晟昊居然提出要保留自己的肖像权。
这样的条件别说自己不会同意,就算是自己能够做主同意了,估计到董事会上会让其他股东和理事生撕了啊。
但是该做的他还是要做,拿着这张传真朴昌旭去找上次的副总监。
“荒唐!”
副总监的办公室,朴昌旭低眉顺眼的站在一旁,眼睛盯着自己的鞋尖,仿佛上面有什么值得他注意的地方。
“他觉得他是谁?啊!”
“格莱美新星了不起吗?”
“天才音乐创作人很牛掰?”
“感觉自己是太阳?大家都得围着他转?”
副总监的眼里闪着怒火,没想到这个天朝人这样不知进退。
公司看上你是你的运气,不但不乖乖的“跪·舔”居然还提条件。
提条件也就罢了,居然还是过分的条件。
过分的条件是因为你的名气的话我还可以忍,但是居然还得寸进尺。
得寸进尺还不够,居然还想倒拿一把!
谁给你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