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的时候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台前,就算是听着沙沙作响的树叶,也不觉得无聊。
而安格斯却总爱招惹他,司喏喜欢坐在窗台听树叶的声响,他就命人把树砍了。司喏喜欢蹲在街边看蚂蚁搬家,他就命人把蚂蚁的老窝烧了。司喏喜欢坐在画室画画,他就命人搬走司喏的模特,自己取而代之坐在他面前,让司喏画他。
在安格斯得逞了无数次之后,面无表情的司喏突然就笑了。
他拿着画笔,坐在画板前,那是一间废旧的教堂,房顶是七彩的琉璃片,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打在身穿白衬衣的司喏身上,让他整个人都镀上了七彩的光。
那一幕,安格斯记得格外清楚,哪怕时隔多年,也从未忘记过。
那时的他,毫无防备地冲着他笑,唇红齿白,笑容明媚,他说:“我知道你叫安格斯,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你不能总招惹我,这样我会还手的。”
安格斯想,司喏当时有一句话就说错了……
他喜欢他,他去招惹他,也是因为,他总能引起自己的注意。
只是那时他也不懂,所以在之后的很多年里,他都在不断的招惹司喏……
现在回头想想,要是他能早点明白自己的心意,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