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深处的酒铺,少有人光顾。
昨天还意气风发的萧清秋,此刻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里,一个人闷闷的喝着酒。滴血的伤口已凝结着血块,残废的他看起来还不如一条四肢健全的狗。
萧清秋最想做的是大醉一场,唯有醉才能让他忘记痛,忘记情人的眼泪。
可是他越喝越清醒,越清醒就越痛苦。脑海挥之不去的是临行前万丝丝的千叮万嘱,和柔情似水的一双眼。
它们好比一条条毒虫噬咬着脆弱的心,桌上的空酒瓶横七竖八的乱放着,散乱的头发粘在脸上,狼狈的模样,痛苦的眼神,断了的右手,一切的一切都聚集在这少年人身上。
清歌第一次来中原,对繁华的城市有些向往,兴之所至的她,拉着秦欢悄悄地出了白云山庄。
好巧不巧的是,偷溜进城的清歌和秦欢,竟然遇见了买醉的萧清秋。
清歌和秦欢找了个位子坐下,叫了两碗阳春面,完全忽视烂醉如泥的少年人。
萧清秋一口一口的灌下酒,简直是牛饮,全不是在品尝酒的味道。
忽然,黑暗中杀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位世家子弟,一身锦衣。样子还算清秀,不过脸上多了一条狰狞的伤疤,在昏黄的灯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