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两万六,说我以前也是学电脑的,怎么就不懂去做这工作。钱赚得多,每天坐办公室,还不用风吹日晒的。老婆也说我现在活脱脱的一个农民工,根本看不出以前是个大学生。按她们的说法,我如果非要在工地上混,还不如辞了这边的工地,去北方接我爸的班。或许她们早就已经不记得我为什么会离开我爸的工地回老家。
对于她们的话我只是默默的听着,既然已经打定主意坚持,那就不能再改变目标了,否则一年后老妈估计又该让我去做其他更赚钱的工作了。
湖边别墅的工地还要几天才开始,这几天闲着也是闲着,我便思考着再去找点其他活做做,能赚一点是一点,外债一天不还清,我就没办法真正的轻松。第二天,我照例一大早就起床。老婆他们并不知道我这个工地已经完工,还以为我还是去以前的工地上工,因此并没有多问,我也没多做解释,吃完早餐,拿上工作手套还有晚上演出要穿的衣服便出门了,当然,老婆她们并不知道我拿的换洗衣服是演出服,她们只当是我晚上做家教时要穿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