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三人着急忙慌的赶到镇上已经午时了,主要是兰花拖了后腿,实在是小身子骨经不住这么长时间跋涉,一个时辰不到的路,愣是半死不活走了快一个半时辰才到。
镇上确实不一样,街巷纵横,各色商铺酒馆林立,沿街小贩的零星叫卖声夹杂着说书先生的滔滔声不绝于耳,虽不繁华,却也一派祥和景象。街道虽不宽敞却也算整洁干净,小贩们虽三三两两却也都井然有序。兰花一边留意着路上的铺面,一边暗自思忖道:“没想到这短短几百米,居然有四五家酒馆,看来这鸟巢的吃货还挺多。”当下不由一喜。“看来有门儿!”
三人一路走着,跟着吴氏来到一处卖菜的农妇旁边,吴氏打了招呼,就准备此定下此处。
“娘,等等。”兰花前世是学经济的,好歹也是个半吊子高材生,不用想也觉得被一圈卖菜的大叔大婶包围着卖吃食有些不妥,便小声跟吴氏耳语道:“咱在这卖吃食不太好,这都午时了,来买菜的人一定很少。”
吴氏一想也对,可往日来赶集都在这附近卖菜,实在是想不出往哪儿摆摊合适。
兰花转了转眼珠,回忆了一遍一路走来的人流,一拍脑袋,有了!
当即领了二人跑到一家叫做“来福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