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破苍穹》是秦洛自己写的,没有借助公司的任何一点资源,理论上来说就与公司没有任何瓜葛,是他个人的商业行为,稿酬自然不用经过公司账户。”
英姐说的是娱乐圈的事实,一位明星签约经纪公司,靠着经纪公司拿下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代言等等,赚取的酬劳自然要经过公司账户。
但是,如果是明星的个人所为,不借用公司的资源,那么所得收入就不用公司参与分成。
例如一位明星中了500万大奖,难道他还要分给公司100万吗?那这就属于霸王条款了。
秦洛自己写《斗破苍穹》,就和一般明星中大奖一样,纯属个人行为,不占用公司的一点资源,所得收入自然无需经过公司账户。
魏羧自然也知道这点,但是他本来就不待见秦洛,又得知他靠着写《斗破苍穹》赚得了几千万,并且现在每天都还能赚到几十上百万,他心里就更加不是滋味。
这笔稿酬,公司应该要参与分成啊。
魏羧身为一家娱乐公司的总裁,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一般的小钱他也不会看在眼里,但是现在涉及到的可不是一点点的小钱,而是几千万啊。
纵然是他,也无法忽视几千万资金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