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尽可能的压榨最后一滴的利润,从不考虑合约期满,还能留得住人的问题。
与琼瑶合作过的艺人,一旦合约期满,很少与之续约。都是把琼瑶剧当做成名的跳板。一旦红了,且合约到期之后,就毫不犹豫的停止与琼瑶合作。
当然了,琼瑶也无所谓,这些已经红的了明星,选择了跳槽,之后,她再选拔廉价的新人,马照跑舞照跳。
琼瑶剧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明星,而是琼瑶的故事剧本本身。
赵薇与琼瑶的公司签约是长达十年,即使要跳槽至少要到07年之后!
历史上,07年赵薇合约期满,也没有选择别的公司,而是让自家的嫂子,给她当经纪人。而后来,赵薇的大哥,筹建的影视公司,短短几年发展,迅速像火箭一般,飞速的壮大。
王启年拉拢赵薇,也仅是说说而已。毕竟,给明星增加知名度的能力,小伙伴公司未必能赶得上琼瑶。况且,被琼瑶剥削是剥削,跳槽到小伙伴公司,王启年还付钱给琼瑶给她赎身。新的合约,不一样是要通过剥削她,才能赚回本?
所以,以赵薇的精明,自然是笑着拒绝了。
再说了,以稍微的骄傲,自然也不愿意给这个比她年纪还小的学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