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对于林若枫的保持着怀疑,甚至拒绝的态度,可是见到《盗墓笔记》前三章之后,金居兴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
这么好的,差点让自己给推掉了。
要知道,在林若枫提出自己写的时候,金居兴几乎想要开口拒绝,只是碍于林若枫的面子,才委婉点表示。想来到时候看不下去,自己不用就是。
然而想不到的是,林若枫不仅诗词散文厉害,就连写都这么强。
而且这篇《盗墓笔记》题材新颖,完全不同于传统的灵异,盗墓,这是第一次以的形式出现。这篇《盗墓笔记》不知道比那江月的《子夜残魂》好多少倍,其中的“粽子”、“洛阳铲”等词汇还是第一次见到,许多东西让人不明觉厉。
“这是要火的节奏啊!”
做了多年的奇闻怪事类编辑,早已经熟悉透了读者的口味,金居兴从市场的目光看来,这篇《盗墓笔记》绝对能够畅销。
而自己的报刊也可乘着这股风大卖,说不定自己不温不火的报刊能够像情感刊和文学刊那般,登顶同类文刊销售第一的宝座。
这下自己的文刊有救了,不会成为晨曦文学社的吊车尾了。
“林若枫,你真是我的财神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