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潇湘现在白天在《vogue》做造型师助理,这个助理的薪水真不高,基本上只够她请保姆带孩子的,所以晚上找了家清吧唱歌,唱一首歌200块,她一晚上唱三首,然后在11点之前回家。
“湘湘,今天有人包场,听说是一位超级有钱的老板,你好好表现哦。”潇湘刚从后台走出来,负责伴奏的乐队主音吉他,对潇湘挤眉弄眼的,那表情好像在说——如果你表现的好,就能捞到一个大金主。
潇湘白了他一眼,根本不想和他废话,姑奶奶要是想钓金主,还用跑到这儿来么?为她砸钱包场的人,还真不是没有,所以潇湘也没大惊小怪的。有钱又有闲的人哪里都不缺,但是她有她的原则——无论是谁,与她只有三首歌的际遇,音乐结束,曲终人散。潇湘从来不屑与那些男人纠缠,狮子都见过了,谁还在意猫猫狗狗?
潇湘往台下扫了一眼,十几个黑衣黑裤职业保镖,表情严肃冷酷地在舞台正前方站了两排,离舞台最近的位子上坐了一个人,他整个人疲惫地靠进沙发里。庄鹏的脸刚好在一片阴影中,一双眼睛闪着微光,也带着几分犀利,看起来足够威严却被过多的忧郁减弱了气势。
即使潇湘不愿意承认,但是她今时今日还是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