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相反还有点想吃,这就尴尬了。
作为坚持了几乎一辈子素食的珀森,自然定力还是足够的,管住自己不拿筷子已是极限了,鼻子想要闻一闻什么的,这个就有点管不着了。
主要是珀森也不想管。
“这个就是红烧肉吗,听食客们讨论都说很好吃的。”汉斯眼睛死死盯着肉,手里动作不比眼睛慢。
直到肉放到了嘴里,咬到了软糯Q弹的外皮,汉斯才转了转眼睛,微微眯着开始享受嘴里肉的滋味。
肥瘦比例极好,肥肉一抿即化,瘦肉略带着一点点嚼劲,一点也不柴,反而很多汁水,加上糯糯的外皮,一块肉三重体验,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而且肥而不腻,回味甘香,带着隐约的甜味,调动了全身的器官去感受红烧肉的美好,就连嘴角都沾上了酱汁也顾不得舔一下的,直接一口气吃了五六块。
一盘百叶红烧肉并没有许多,十几块大大的肉块再加上百叶结也是份量十足的一盘了,加上还有夏玛的帮助,消耗地自然更加快了。
没一会肉就没有了,汉斯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盯上了百叶结,夹起一个放入嘴里,因为汤汁浓厚的原因还有些微烫,稍微在嘴里囫囵了两转才可以用牙齿咬。
一咬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