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搬家,死得不能再死了,所以它的脑袋也不像之前那样刀枪不入,轻轻一划,就打开了一道口子。
叶想把手从这道口子伸进去,摸索了一阵,最后摸到了一个圆圆的,好像玻璃球一样的东西,心中一动,莫非这就是小哥说的血珠?
他把那玻璃球抠了出来,手上很干净,这和之前想的不一样,原本他以为这只手肯定比从茅坑里拿出来还要恶心,毕竟是伸进了别人的脑袋里,脑浆啊,血液啊,或许还有其他不知名的东西,但是这血尸的脑袋里好像干净的超乎寻常。
叶想摊开手,想起了刚才小哥在他耳边说的那句话。
这颗血红色,直径不过一厘米左右的小珠子,名叫血珠,吃下去之后,虽然不能长生不老,却足以让一个人拥有像乌龟一样的寿命。
这里的乌龟,不是说真的乌龟,只是一个比方,毕竟千年王八万年龟,活个成千上万年,理论上来说,跟长生不老没多大区别,如果真有那么厉害,这血尸早让人宰了,但它能够让人多活几年,还是没有问题的。
更何况,它还有一个效果,那就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血脉,就比如小哥的,麒麟血脉。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叶想才改变了初衷,一开始只打算拦着血尸,掩护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