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李东再一次打开邮箱,终于发现多了几封邮件,都是各个公司的回复。
他忐忑的打开一封邮件,发现了这样的一段回复。
“您好,您的作品经公司资源部审核,作品尚未达到收购标准,希望您能继续努力,发表新的作品,感谢您对我公司的支持与信任,谢谢!”
李东又接连打开了另外几封邮件,收到的回复全都大同小异,这也让他非常的失落。
他不甘心,于是又找了一些相对较小的公司,本着广撒网的原则,接连投了十几家。
三天后,大部分回复倒是想收购,可是给出的价格却低的离谱,最高的才一万元,而且是全版权收购。甚至还有几个公司,还想签下李东做为他们公司的专职写歌的员工。
这么低的收购价格,还是全版权收购,李东根本不可能答应。至于加盟这些公司,他就更不会考虑了。
帝国版权法规定,版权拥有者,可以在未来若干年,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享受一定的作品分红,分红的标准则是按照作者的等级,划分的非常清晰,整个行业都遵循这个原则。
接连遭到拒买,或是恶意压价的打击,也让李东终于想明白了其中的玄机。
根源就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