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笼方面可以快速实现。
提到第一个方案中要自持物业,就是项目建成后,不对外销售,开发商自己持有,引进主要的商业主体,以收取佣金和物业管理费为主。这个情况不太适合目前恒安地产的现状,恒安现在耗不起,张总对于未来的房地产开发没有太大的兴趣。收回资金后,准备退休。这个是李忠没有考虑到的,因为到此刻他都还不知道张总的病情。
李忠也比较喜欢第二种,大家在看了半天项目介绍后,最后定下来就用第二套开发方案。
第二个关键的问题来了,如何联合开发?恒安这边有法律顾问,他就提出来两种方案。
李忠和雅静两个人过来的比较匆忙,之前没有考虑到这个层次的事情,显得有点不专业,但是李忠自己也多多少少了解一些房地产方面的法律知识。自己之前考虑的就是土地使用权现在是恒安集团的,那么万通这边要出资还是出团队的问题?
律师把两个方案在PPT里面显示出来:联合开发分法人型合作开发和非法人型合作开发。
法人型合作开发也分成立项目公司和项目公司股权式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就是由双方出资或提供土地依法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进行开发,双方按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