黝黑的夜,寂静得令人毛骨悚然。
苏瑾一身男儿装,敛发竖冠,月光下俊朗而清秀。无双跟在身后,悄悄的探头在后门张望,“小姐,没有人。”
主仆二人飞快闪出去,趁着月色看清墙角下那一匹毛色水滑的红鬃马。
“是闪电!”苏瑾激动得几乎喊出声来。
马儿有灵性,见着旧主不断用自己的耳际去蹭苏瑾的手。苏瑾悲喜交加,“闪电,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当年在马市,闪电因为性子暴躁,险些被马贩子当场砍死,所幸苏瑾买下了闪电。闪电本来就是一匹野马,其速度之快,行如风,快如闪电,才会被苏瑾起名为闪电。因为先前被马贩子虐待,闪电浑身是伤,是苏瑾与无双精心养着,闪电才终于可以再次奔驰在天地间。
犹记得那时若不是洛谦死活不肯学骑术,苏瑾不会忍痛将闪电送给洛谦。
也是因为闪电,洛谦学会了骑马。但洛谦鲜少骑闪电,也只是一贯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一介书儒终始偏爱马车。
所以说,对苏瑾和洛谦而言,闪电是朋友,而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匹马。
骑上闪电,主仆二人直奔东郊林场。
远远的高台,洛谦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