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嘴里直嚷嚷着“宇哥,我要跟以一起走。”吴昊还好点,只是嘴里嘟囔着:“一世兄弟……”,最清醒应该算是高宇了,但也是昏昏沉沉的,连什么时候回到家的都不知道。
金秀云看着儿子这副样子,只是叹了口气,帮儿子收拾好,盖好被子,便出了房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高宇除了正常的训练,就是呆在家里写着剧本,当然也趁着吴昊没走,兄弟几个又聚了几次,不过可不敢再喝的伶仃大醉了。
其实早在回来的时候就让远在哈佛读书的大哥帮忙捎回来一些关于摇滚的书。可别小看这些书,不同于市面上卖的入门书,这可是叔叔花力气在哈佛音乐系搞到的。
要说高宇前世今生最喜欢的明星,那必须是流行天王——迈克尔。杰克逊。久而久之,自己对摇滚便有了浓厚的兴趣。你要是让他去听那些爱来爱去的情歌,最多30分钟,铁定呼呼大睡。当然,流行音乐自己也是喜欢的,只不过更喜欢摇滚强烈的节奏感,狂放,自由。觉得这才是自己。
好吧,这一世的高宇突然有了玩音乐的想法,重获新生当然要干点不一样的刺激的事情喽。而且,或许这样做对自己的计划也是有帮助的吧。
对于现在的高宇来说支撑自己的不仅仅是亲情,还有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