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另外还有谁呢?不仅仅是这些,关于白秀云一案中所有案件记录最终都被归档秘密封存,除了当年的凶手和核心办案警察之外,“毒打脸部”“下体塞入蜡笔”,这两个案件细节还有谁会知晓呢?
第四,来看看本案凶手在第一次作案中,通过网络论坛将案情公之于众的那个帖子。他在帖子中叙述尸体呈现姿态是这样写的:“尸体呈头南脚北仰卧姿势……”这样一个语句,是不会出现在普通老百姓口中的,它往往出现在报道罪案新闻的记者口中,或者罪案家口中,当然还包括警察,又或者熟悉警察工作的人……
第五,如先前所分析的那样,凶手对玉山街道非常之熟悉,他应该就是本地人。而综合凶手短时间内连续三起作案的表现看,可以说手法干净利落,逻辑思维严谨,作案诉求表达得基本清楚,具备一定智力水平,是一个典型的有组织型杀手。以往说过很多次,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这种有组织型杀手通常都选择他们相对了解,但又不暴露他们日常活动范围的区域实施作案。所以说本案凶手选择在他生活的区域,而且是一个非常小的范围连续作案,则显得有些反常,唯一可以解释的是——他想要影响警方的调查,或者想近距离观察和参与警方的调查,那么谁具备这样的条件呢?最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