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六百米。在跟踪于明远时,支援小组欣喜地发现,他偶尔在结束上午的劳作后,会在土路上逗留一阵子,才往家返。他大都会点上一支烟,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怔怔地蹲在路边,像是在回味,又好像在等待什么。其实回家途中,歇歇脚抽袋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问题是他回家根本没有必要经过那段土路,这就值得玩味了。
另外,一直困惑韩印的转移尸体的工具,于明远似乎也给出了答案。他确实没有汽车,但有一辆手推平板车。他每天推着那辆足够装下一个成年人的平板车,往来住处与菜地之间,而那辆平板车上除了装载务农工具,也必放一张蓝色苫布。
由以上两点,于明远的作案过程便基本理顺:他于土路上等待目标,伺机作案,得手后将受害者搬到平板车上,用苫布盖好转移走。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当时受害者已彻底死亡,否则他是不敢在光天化日下用板车拉的。当然,作案这么多起都未被目击,运气也确实太好了。还有,从他活动范围如此狭隘来看,毁尸现场也许就在他的住处。
据住在于明远家周边的一位村民说,经常在深夜里听见他家里放着很大的电视声响,而那时候他家的狗总是叫得特别厉害,邻居们大都不敢招惹他。加之院墙特别高,他深更半夜在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