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以血还血
    《圣经》上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这句话的寓意大概与佛教中因果报应的思想类似。只是约翰·马尼奥塔这个丧尽人性的肢解狂魔,一定不会想到他的报应竟来得如此之快,而所遭受的惩罚也比其施与他人的手段更加惨烈——纷争平息的次日早晨,郊外一个养鱼塘的老板,在撒网捕鱼时网到了一个大塑料编织袋,那里面装的便是约翰·马尼奥塔的尸体。
    尸检由李法医和顾菲菲共同完成:尸体被一把电锯肢解掉头颅和四肢,阳具也被切下,但在编织袋中未找到,除此之外所有器官与皮肉未有缺失。躯干上阳具切创边缘发现有黑色血点,也就是血肿,是血液循环的迹象,并且死者手腕和脚腕有明显绑痕,手腕骨上发现应力性骨折以及严重骨裂迹象,综合判断:死者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切掉阳具的。
    死者身体里同样发现了“三唑仑”残留,但只是微量,不足以致死。内脏心肺部位见有明显皱缩现象,躯干上尸斑痕迹特别浅淡,死因疑为失血性休克。
    分尸手法大同小异,装尸口袋和抛尸方式完全相同,尤其比对切创显示,分尸工具与先前连续发生的两起食人案为同一把电锯。李法医和顾菲菲一致指出:杀死并肢解约翰·马尼奥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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