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即使是身手再好的人,这样近距离的面对猛兽也免不了吃亏,更何况萧韶手里只有一把短小的匕首。一寸短一寸险,有多危险可想而知。萧韶最后将那黑熊制服的时候,已然受了些伤。只是他从来都穿黑衣,血迹倒也看不出来,一眼看上去除了脸色苍白些,还是如平常一般冷漠淡然。
当时的齐风很是紧张,可萧韶却是什么都没说。少年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平日里不过是争一口气罢了。冤家宜解不宜结,萧韶那一刻的沉稳淡然,几乎是让齐风刮目相看。他似乎从那件事情中窥见这个冷面的师兄并不如他表现的这么不近人情,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齐风打心眼的敬佩这样有勇气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出师后,他并没有如众人所想一般的进入朝廷加官进爵,而是去了萧韶锦衣卫的百丈楼,隐于幕后替他办事。因为在齐风眼里,跟随着萧韶做的事业,比那些所谓的朝廷荣光更为来的荣耀。
从回忆中清醒过来,齐风微微一笑:“我想要说的是,三哥永远是我最敬佩的人,我并不会争夺什么,也没有旁的心思。三嫂是我所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子。”他轻轻叹息一声:“若是我早遇见她,一定不会这样甘心。可她既然是你的妻子了,就只是我的嫂子罢了。”说到最后,已然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