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吃力,虽然晓得并没有后路可退,那时候特别矫情,觉得自己被全世界给抛弃了般,后来想想也不过是没有了他,搞得自己要生要活确实太矫情,人还活着就行了,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
可我那时哪里有现在想得这么开,分明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虽说没吸白粉,大麻可是玩了的,还喜欢朋克风,非得把自己装个鬼样子,才显得我鹤立独群,那时候就那么蛋疼,可能那时候玩过了,现在反而是一点激/情都没有。
我干得最过火的事,就是找了个男人,而且是个成功人士,在国外的那些年里,我都他一起,他是个成熟的男人,处理事情也相当成熟,从开始告诉我们之间不可能有结果,当然,我一回国,就把关系断了。
其实我也没跟他发生什么事儿,要这么说也有点骗自己的意味,他喜欢口/活,最喜欢玩的就是深喉,玩意儿又粗又壮又吓人,我每每都吃得难受,最过分的后果是看到香肠热狗啦什么的,我都是不吃的——
完全是后遗症。
他也给我回报,但条件非常苟刻,不许扮朋克吓人,不许穿太高的细高跟儿,不许往身上喷跟毒药似的香水,他嫌那个太没有品味,我跟在他身边,一贯清汤挂面,连我自己都要以为自己是清纯好姑娘了。
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