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之前,我早饭没吃,他还叫人送过来红枣银耳羹,白净的碗,银耳糯得很,红色的枣子夹在中间,还有莲子,看着就能让人胃口大开。
我伸手去接——他移开一点点,银色的汤匙送到我面前,眼睛认真地看着我。
我简直没办法理解他的恶趣味,秀恩爱死得早这种名言,估计他是不懂的,我苦逼的喝,顺便把心里的几点沾沾自喜给压下来,那样是不对的,我不能觉得这样子挺好,不能叫他给同化了,免得跟他一样恶趣味。
完全是将肉麻当情/趣,我一点都不欣赏他这一点。
当一碗东西全吃完,我才靠回去,眼睛下意识地往上翻了翻,有种不能承受的感觉,——好吧,我其实脸皮真的挺薄的,脸上烫烫的,跟像是被烧烤了一样,真真是难为情。嗯,被人宠其实也是件叫人难为情的事。
偏周作做的出来,我又阻止不了,这才是最杯具的事情。
“难得有空出来趟,我本来想带你出去走走,可惜我把时间都挤到我们的婚礼跟蜜月上头了,估计最近都是抽不出时间来,”周作拍拍我的手背,跟我说着他的安排,“秦百年说了,我们的婚礼他不会出席,你不会难受吧?”
这个人,问这种问题,我能说压根儿就不会有什么婚礼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