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三年不见,三人都已褪去青涩气息,变得男人味十足。
吴少华长得彪壮魁梧,一张脸盘倒也端正,就是眼角带了点流气,感觉人不太正经的样子。
李雄倒是长了一张斯文的脸孔,可惜个子似乎没长一点,中肉中背,不高不胖,一笑起来,那双不大的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
再看传山,一身普通老百姓的灰衣布褂,脚上穿着黑布鞋,头顶一块方巾。三人中他最高,比起更为彪壮的吴少华,身材完美的他多数给人以修长矫健的感觉。
而此人脸型用俗一点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如同刀刻斧凿般有棱有角,乍一看并不显得多扎眼,但再看一眼就会发现他长了一张非常耐看的脸,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嘴巴比较大,符合男儿嘴大吃四方的说法。怎么看,这人都给人一种刚毅正气之感。至于实际到底怎样,那就只有跟他处过的人才知道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罗传山就靠着这张很容易赚取他人信任和好感的脸庞在敌军中安然无恙地混了三年。
“还活着就好。”
“是啊,还活着就好!”
三人你打我一拳、我击你一下,嘻嘻哈哈莫名所以地笑了好一会儿。
“传山,你厉害啊,一回来就要立个大功。”李雄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