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越是这种地方,越有人爱附庸风雅。
向恒宁便是在这几个月里,看到了无限的商机。
虽则险些掉了一条命,可总算保住了。既然保住了,谁都不能阻止他发财致富。听说蜀州民乱已是被镇压了,那些担惊受怕的富人们,也该挥霍起来了。
他琢磨着,等办完女儿的亲事之后,他便要再去一趟蜀州,这一趟去,或许就是一年两年,也未可知。
丰年他费劲心力,经营了十多年才有今日,那是他用心头血浇灌出来的。可若是要走,经营丰年,便让他显得有心无力。苏氏虽在云欢的婚事上可恶,可当年走南闯北也是她跟在身边,吃了不少苦头,如今再让她陪着入蜀州,他也于心不忍。
可若是留着丰年让苏氏打理……向恒宁想到归来时章奎跟他提起采买的那些事儿,再想起苏大的油头大耳,罢了罢了,苏氏终归不是那块料。
与其让自己的心血徒然在苏氏手中败个干净,不如送与女儿做陪嫁,一则全了女儿的颜面,向府落个大方的名声。二则,章奎也曾说过,云欢极有经营食府的天赋,丰年在她手中,必不至于没落,即便她再无能,还有宋府在后头撑腰呢。
若是哪一日他老了不愿再走商,他还能开个丰年的分店,纯当养老打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