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简直无从接茬,更无法拒绝。
拿人犯少卿亲上门
长发尽数绾在头顶,用白玉冠束着,额前亦用同色白玉莲花雕的抹额围了一圈,那玉色白净,毫无瑕疵,本已经是极美,然而却比不过这人脸色明净。一身白衣胜雪,因身段修长,穿的潇洒倜傥。前方腰下垂着两串汉玉的玉佩,右边腰间,却带着一柄紫檀鞘镶银纹的小唐刀。
乌发雪肤,白衣银剑,偏偏他星眸灿烂,笑的和煦,言谈温文,礼遇有加,这些人一路自北边跋涉而来,因样貌同打扮皆跟本地不同,受尽无数冷眼跟惊奇目光,如今乍然被人如此对待,这人偏是个极出色的,真是又惊又喜。
那老二的先前是读过书的,见这翩翩少年现身,腰间虽杂佩并排,然而他走起路来,那玉佩却并无丝毫声响,可见乃是从小养成的大家风范,就知道他出身必定非富即贵,定然大有来头。
瞧着他眸光流转,笑语嫣然,骨子里却是一股冷然煞气隐隐,是那等养在家中不事世事的普通少年不能比的,这些人见多识广,自明白这股煞气来自何方,除了那些冲锋陷阵的将军,也除非是江洋大盗、杀人成性背负数条人命的才会养成。
然而看他面容,偏偏如此无邪,这老二脑中蓦地想起“诗经”里头一句: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