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是便宜爹爹的二爷喜欢,所以就留了下来,当成是二小姐养着,反正府里不差银子,这小奶娃也吃不了多少,要是等以后不喜欢了,那更简单了,卖了就成。
二爷打的这个主意,彦福身为肉文猪脚,自然是清楚的不能清楚了,知道自己这个猪脚会在六岁的时候被这个二爷的爹给故意的让人带出去卖掉,虽然最后逃出来了,但是那跟着乞丐过日子的生活可不是身为作者的猪脚彦福想要的,最后虽然是被她的大伯,也就是那大爷给带了回来,但是带回来的身份可不一样啊,娈童啊喂。
十二岁□还能接受,十二岁被爆菊这个真的是接受无能啊喂!
什么叫下限,什么叫节操,抱歉,那会yy的时候没注意。
又绕远了。。。
回到六岁,也就是这个要被卖掉的年纪,彦福虽然觉得现在以她的受宠程度卖掉不太可能,但是这个说不定啊,毕竟她是这么写着的,话说那会怎么就脑残的让这个猪脚被卖了呢,好好的去受什么苦啊,赚什么眼泪啊,坚什么强啊,你以为你是猪啊。
虽然说这《肉情四射》是她写的,但是现在已经变的有点不一样了,首先就是这个名字,她yy了很久的当然不可能是这么恶俗的名字,那原著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彦璎珞,轮到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