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兴于明中期以后,明初各地卫所制度尚未崩坏,军户多为世袭。
    一旦入了军籍,世世代代都是军户,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直到一家死绝。想除籍,除非皇帝开恩朝廷下令,或家中子弟奋发图强,官至兵部尚书,以大无畏的精神横扫一切科班出身,成为大明王朝的国防部长。
    相比之下,后者的可行性更低,尤其对草根而言,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然,洪武帝也是草根,但此草根非彼草根,是个人就知道。
    更加坑人的是,只要有军户死绝或是逃逸,空出来的位置必须由亲戚顶上,亲戚没了,原籍同姓再上。甭管是操持祖业还是垛集抽丁,也甭管是正户贴户,总之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填满为止。
    吃空饷?自洪武到永乐,此举都和找死没有区别。
    养子顶替?在做和尚都要审查户口,严格限定年龄的明初,更是想都不用想。
    孟清和卖田卖房子没关系,带着母亲和嫂子离开孟家屯也没问题,要从军,那就大大的不妙了。
    以孟十二郎的先天条件,别说上阵杀敌,恐怕连腰刀都举不起来。进了军中,能活过一年就是谢天谢地。
    他死了不要紧,孟广智这一支再没其他男丁,八郎九郎留下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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