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己,这样就不会有长久的婚姻,夫妻之间不能经常对感情的不忠,欺骗是最差的方式!那天我找到现场,李辉也去了,可以作证。她把我叫到楼下面,竟然给我一个耳光,我也就闪她一个耳光。这个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动手,如果没有欺骗,我不会还手。这就是第一次,那天我说我们分手吧,她就回家了,一周没有来学校上学,一周后来学校,有人来告诉我,她晕倒在女厕所了,我去又抱她去宿舍,她哭的不行,那天她喝酒了,喝了两易拉罐啤酒,就醉了,哭闹,我看这状就合好了,我觉得也不是个啥大不了的事情。
第二次,那次是我在西河湾租了个房子,我从家里搬出来了,晚上我在发小的房子里喝酒聊天,发小是下下,之后我们两个去我的房子,她埋怨我喝酒了,发脾气,我哄了一会,不见效果,她越发来劲,要走,西河湾以前的地毯厂里住,她要去东环路租的房子,确实远,都晚上12点了,太晚了,我追她上来,我在4楼住,她经常在我这里的,劝不住,我扇她一个耳光,再哄了一会,她就好了。但这次确实动手确实是我错的,毫无疑问,错就是错的,男人不该动手,那时候是冬天,特别冷,我懒了,我应该送她回去,我想着当下的不舒服,当下应该解决,那个时候是高三了。但是方法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