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梦中,迷糊感觉到脸上有些湿润,孙诚下意识地伸手挡在了脸颊上,却不想突然感觉到一阵轻微的刺痛传来,被痛醒地他定睛一看,顿时发现了罪魁祸首的爪子正搭载他的右臂上,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二哈,给我滚出去!”
二哈,正是他为捡来的那条哈士奇所取的名字。
虽然才一起相处了四五天的时间,不过孙诚已经后悔捡来了这货。
太糟糕了!
孙诚简直不敢想象养一只宠物会这么麻烦,要给它洗澡、喂食、打针这些就不提了,更糟糕的是这货逮啥咬啥,从他的拖鞋、皮鞋到课本、饮料瓶,除了够不着的就没它没咬过的。
这些都还不是最气人的呢,明明是条狗,却跟猫一样喜欢到处挠。
从大厅到卧室再到阳台,短短几天里,屋内墙根墙角上到处都是它留下的爪印。
它甚至连那台孙诚自己都金贵无比的曙光服务器也不放过,机箱外的道道刮漆痕迹无一不显示,二哈已经拿它练过不止一次爪功了。
也不知道这货是不是天生自来熟,黏功真是可以了。
自己工作的时候它在旁边拉扯裤脚、冲来跑去地惹自己分心也就算了,更气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