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凶手挟持受害人,在消防门的位置开始,持刀对受害人进行了首次伤害。受害人的手臂有浅表性的划伤,很可能在此进行了低烈度的防卫。门后的墙壁上留下的血迹,可能是推搡造成的。主要依据有∶A,受害者上衣前由上而下流注形成的血迹。B!!!
"第二部分。凶手挟持受害人至天台。受害人很可能明白了凶手的目的,继而进行了较为激烈的反抗,可能伴随有呼喊凶手右手持刀,自左向右,划出了致命伤,伤口在受害人颈部,由此形成喷溅状血迹…接着,凶手拖拽被害人进天台,形成了拖拽伤和一定程度的反抗…主要依据…
第三部分,凶手在天台的位置,再次戳刺受害人,导致受害人死亡,主要依据∶A,流注状的血8,血泊的形成…C,受害人的脚印…D,受害人在倒下之后,再次出现喷激状的血迹
第四部分,凶手开始擦拭和清理现场。主要是将地面上较多的血泊进行了清理,并且关上了天台的门,我认为,这是为了掩盖犯罪现场,避免过早被发现,由此推断,凶手杀人行凶后,首先考虑的是跑路离开,主要依据有.黄强民看的目瞪口呆。他县城刑警大队长来着
这种看着照片,象是亲眼看到一样的,描述犯罪分子行为的现场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