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多年后,国家开始大规模的私有化转制,大量的国有企业都变成了个人的私企,让很多职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这是国家想要的结果吗?当然不是,而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在十年后,很多国企已经到了不得不卖的程度,即便不私有化,国家也没有任何办法让他们起死回生,也不能让那些职工过上好日子,不放弃也得放弃。
那个时候,国企和企业私营业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国企是处在劣势,私营业者反而占据主动,你卖不卖?不卖你就自己管那些员工的工资吧,要是卖,那就得听我的,我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所以在这一时期,很多企业都是贱卖到了个人手里,当然,这其中也有着很多腐.败的行为,但根本原因还是政府没有能力来承担企业了。
这个结果就让很多员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失,他们只得到了不多的补偿就沦为了失业者,而且也没有人去考虑他们的感受,只能放任自流。
但是在八十年代初的形势就很不同,这种危机还没有显现出来,在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中,国家和企业这一方是占优势的,他可以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通过一定手段来制约私营业者。
而且这个过程是逐渐进行的,不像十年后一下子大规模爆发,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