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不言而喻了,这家企业的厂长气的要死,想要找上门去评理,但这有用吗?后来一打听,不光是他一家企业,很多同行都跟他一样,企业的核心技术被对方“抢”了过去,只要有用对方就会心安理得的拿过来,你想去和人家打官司?不好意思,结果就是你输,没有任何的胜算。
这家企业的结局就是几年后实在无法生存,只能宣告破产,而那家电力部的企业风光了近十年的时间,没办法,很多企业的核心技术都被它抢走,人家还有人才,拿过来直接就能投入生产,科研经费这一块基本为零,另外他们背后还有电力部的支持,谁能和他们竞争?
直到他们的技术再次落后,那已经是新世纪了,新世纪国家重视了专利产权,这种情况再也不会发生,不过人家钱也赚的差不多了,即便是企业破产也够本了。
但此时再看曾经那些辛辛苦苦靠着勤奋想要有所作为的企业,八成以上早就作古了,不能说百分百因为对方的剽窃行为,可也有很大的关系,关键是他们可能从此就放弃了自主创新这条路,因为没用呀!
连你主管部门都来抢,我花大力气搞科研干什么?甚至有不少企业私下里花钱到对方那里去买一些企业的核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