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御前会议上,李宏宇所决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土地的革新,给农村的百姓们分配土地。
与前朝不同,按照李宏宇的规定,百姓们对土地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但没有买卖的权利,否则一经查处就是重罪。
显而易见,李宏宇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以免土地集中到权贵阶层,这样对国家无疑不利。
经过农民军和满清的动荡后,各地众多地方权贵被杀,由此留下了许多无主的土地,即便是活下来的权贵也难免有通匪通清的嫌疑,进而被没收资产。
如此一来,李宏宇就比较轻易地完成了土地的革新,把原先那些被权贵所占据的土地分给了百姓们耕种,百姓才是国家稳定的基石。
随着土地革新,李宏宇所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税赋革新,包括田税、商税和矿税等等,降低了田税和矿税,提高了商税。
至于第三件事情,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李宏宇宣布从即日起,为了更好地繁衍后代,在华夏帝国范围内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包括太子李云轩在内都将只娶一名王妃。
另外,李宏宇还废除了贱籍和卖身契,禁止人口买卖,像家丁和丫鬟这样的下人与主人家是雇佣关系,不再是从属关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