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看他的脸上写满了快来夸我的表情,忍俊不禁。
他这么搞公司,难怪公司扑街,一个公司搞的像卖咖啡零食的网咖,后来果不其然开网咖去了。
林平之:“很有自由感。”
肥伦很兴奋:“你也这么觉得吗?”
“当然。”
又客套几句,林平之道:“你这公司照说也没几个艺人,搞一个工作室不就得了?”
范美人工作室大帅比当初也去过,那公司单位人均产值上千万,照全家福还得凑近了照不然太空旷,就几个办公室,远不如肥伦搞的这么装逼啊。
“我能写一辈子歌,但唱不了一辈子的,以后总要有新人挑大梁,光一个工作室怎么吸引别人?”
林平之道:“公司规模门面并不影响其吸引力,领导人和可提供的资源才是最重要的,你觉得呢?”
肥伦脸一红:“我没你说的那么厉害啦……是有写一些歌,只是小意思,大家都会的。”
大帅比闻言差点吐血。
估计肥伦以为林平之在夸他,实际上音乐人当老板的大部分都扑街了,因为他们最好的资源(创作歌曲)会留给自己,次一级的才留给跟着混的小弟。而肥伦更坑爹,他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