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罪案现场调查 > 正文 第七章:尸体检验
    摆在几个人眼前的,一共有三具尸体,都已经编上了号码:一号尸体就是刚才江冲朗检查的,来自里屋的那具,几乎已经被烧光的那一具而二号和三号则是在客厅里面被现的那两具尸体,这两具尸体的焚烧程度,没有一号尸体厉害,但是也从外观上面看,也已经面目全非了。

    一号尸体已经检查的差不多了,已经确定了死亡原因。江冲朗让人取下他的骨盆:这具尸骨的骨盆上口呈心型,下口较狭窄,骨盆腔较窄长,呈漏斗型,骶骨岬前突明显,耻骨下角为7o75。因此可以判断死者为男性。江冲朗又派人取下他的耻骨联合,放到水里面清理干净,以来判断死者的年龄。

    而二号尸体和三号尸体,都平静的摆在手术台上,两具尸体都呈现斗拳状,所谓斗拳状,是被烧死的人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姿势。顾名思义,就是尸体的四肢关节处是蜷缩的,看上去就跟打拳击一样。

    一般可以认为,如果尸体呈现斗拳状的话,是可以证明死者是生前被烧死的。其实这种说法并不科学:因为在在火灾现场那么高的温度之下,人体内的水分大量流失,身上的肌就会生痉挛,肌肉随着身体上的关节,如膝盖,手肘和手腕等向内蜷缩,所呈现的姿态就被称之为斗拳状,所以是没有办法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