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罪案现场调查 > 正文 第六章:遇害事件不同
去了。

    翻开这四份尸检报告,等于又看了一遍这四具尸体。四名死者的死亡原因,重案组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都是被短刀匕刺死的,除了袁玉怡之外,另外三个人全部都是一刀或者几刀之内毙命身亡。

    但是尸检报告里面指出:四个人的死亡时间却有所不同。四名受害者之中最先遇害的并不是倒在客厅里面的董浩瀚,而是他的母亲晋翠文和女儿董疏影。

    晋翠文和董疏影两人具体的遇害时间是3月3号的下午16:oo——17:oo左右,是当天傍晚遇害的。而董浩瀚袁玉怡两夫妇的遇害事件要比那对祖孙两晚了4,5个小时,她们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同一天晚上的21:oo——22:oo。

    “原来凶手杀人犯案的过程是分为两部份的,现实在傍晚的时候杀了祖孙两,然后一直在案现场躲着,等到董浩瀚的袁玉怡回家之后,再将她们夫妻杀死。”看着时间报告,文彩钰说道。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凶手杀人的过程可能就比我想象的简单的多。一开始的我以为四个人是同事遇害的,当时我就想如果凶手是一个人的话。那他一个人连杀四个人,得有多大的力气呀,要么就是有好几个人一起合伙杀人。”江冲朗也回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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