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酒量浅的叫三杯就醉,我酒量非常的浅,一口就倒,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一个特殊一点的病,曾近去医院检查了无数次。
医生都说我这种人天生不适合喝酒,虽然不过敏,可只要沾上一点酒精的液体,神经麻痹的特别厉害。
宋濂和我非常不同,虽然是姐妹,可两个人是南辕北辙,她喝酒时气壮河山一挑十是绝对没问题。
方圆十里没有人不知道她千杯不醉的名头,经常有些不怕死的端着香槟跑过来和她干酒
宋濂觉得端着香槟来和她拼酒的人是自寻死路,不打算和人家拼,并且放话说,“当哪天你习惯拿五粮液当农夫山泉喝之时,再来和我过招。”
找她拼酒的人,屁滚尿流,立马没了踪影。
我们家的基因在我身上大概是变异了,我接二连三喝了几杯,看向对面许深霖的脸,发现挺好看的,鼻梁挺挺的,眉目俊朗,我视线停到他薄薄带着点粉红色色泽的唇瓣,干燥的舔了舔嘴巴,有些好奇,我要是咬上一口,会不会立马变成甜甜的桃子。
我意识到这个念头有点黄,不对,他是我上司,赶紧摇摇头,伸出手在脸上重重拍了几巴掌。
重新去看那张脸的时候,大总监面色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