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矜。但我詹某在汴京城不过一商户而已,若不作如此张扬打扮,那些个狗眼看人低的人,谁会买账?”
乐琳听了,心中既羞愧又敬佩。
羞愧的是自己如那“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一般,单凭个人的印象,便对别人的穿着打扮妄加评论。
敬佩的,是詹孝义这份坦然豁达。
她不由得想起《陆小凤》里面,陆小凤第一次看到霍休的情节。
当时,陆小凤穿的是精致华美的锦服。
霍休,是这个里的第一富人——“地产最多的,是江南花家,珠宝最多的,是关中阎家,但真正最富有的人,只怕算是霍休”。
他穿的,竟是寻常布衣。
“陆小凤看着自己身上鲜红的斗篷,再看看霍休身上已洗得发白的旧衣服,忍不住笑道:‘等我有你这么多家当的时候,我也会穿你这种衣服的。’
”霍休道:‘哦?’
陆小凤道:‘这种衣服只有你这种大富翁才配穿,我还不配。’
霍休道:‘为什么?’
陆小凤道:“因为一个人若到了真正有钱的时候,无论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了。”
思绪回到眼前,乐琳对詹孝义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