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有何不可?”
张紫宸疑惑的道。
“上有天条规定,地府之主为阎王,判官为辅佐官,阎王掌地府兵权财权和联络朝拜天庭之权,判官判阴司轮回生死诉讼之事,兼有拾遗补缺劝谏阎王的职责,二者不可由一人兼任。”
崔珏解释道。
“那么就由府君升任阎王,再劳烦府君在地府选一合适的干吏为判官辅佐,这样可好?”
“还是不可!臣以为判官一职还是由臣继续担任就好了,陛下只需再派一个阎王做地府之主即可。
陛下的拔擢之意崔珏感佩于心,但判官之职,繁杂任重,地府目前只有臣才能胜任。
换言之,做阎王简单得很,只需管理好鬼兵,暗时去天庭述职即可,但是判官这个位置却要难得多,非臣不可胜任。”
崔珏的话让张紫宸总算明白了过来,阎王是地府的主人,手中有兵权财权和署名权(以阎王名义述职天庭),但是判官才是地府日常事务的执行者,就如明代的首辅一般。
如此说来,判官的位子还真离不开崔珏,张紫宸也就打消了让崔珏做阎王的想法。
“那么去那里找个合适的人做阎王呢?”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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