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双方的责任都有最为清楚的解释。
这份合同是在去年十月份生效,合同期一年,是在今年的九月份终止。
合同中明确了洛一明所有的主持工作都要在芒果台展开,或者在芒果台的授权下,参与其他电视台或者通告的主持活动。
如果合约期未经芒果台允许,主持人接了其他主持工作,芒果台有权追究签约人责任。
而如果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解约,则要支付未尽合同期高达三十倍的违约金,洛一明现在离开的话,罗欣给洛一明算了下,至少要赔偿一百六十万。
一百六十万?
这特喵的绝对是霸王条款了。
洛一明这才仅仅签了一年,要是签五年,十年,那绝对赔偿数字在一千万往上了。
黑,真黑。
洛一明当初签约,就知道这娱乐圈的合约水深,所以小心翼翼。
他把罗欣喊来,也是让罗欣帮忙看看,合约中是否有什么破绽和空子可以钻。
罗欣是老江湖了,一些新人的合约,都是她过目的。
实际上,洛一明的这纸合同,还真的有疏漏的地方。
洛一明签的乃是主持人约,并不是艺人约,主持人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