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吃饭什么的,也没什么意思。
发了个短信问猫王,问她有没有兴趣陪她去逛逛首饰店。
“真是的,你都被你老妈给赶出家门了,她生日你给些钱就行啦,还买什么首饰呢?”在友谊商场的大福宝珠里,猫王正比对着手里的两颗戒指。
“我又不是没地方住,再说了,她那心情我也是理解了,我们做为子女的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叶还真拿起一条项链让人包起来,“再说了给钱能给多少呢?不如买个东西给她开心开心。”以前家里因为老爸的病总是紧巴巴的,那有闲钱买首饰,老妈手里的只是当年结婚时的婚戒。
“行了,行了,知道你孝顺了。”猫王还是没看好要那一只,“你说要哪个好呀?”
“既然喜欢就两个都买呗。”猫王今天应该是什么都没买不成的。
到了最后果然如叶还真想的那样,什么都没买,说是过几个月去香港看看。
猫王之所以叫猫王就因为她喜欢猫,也喜欢吃鱼,叶还真看都逛逛得着不多了,就领着她去一家专门吃鱼生的饭店,这可把猫王给乐坏了,平时她们三个人去吃饭时都要迁就曾小姐,可从来没去吃粤式的鱼生哦。
“阿真,这条章红有差不多五斤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