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by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无衣物,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的皮肉缺失。”
冷梅解释道“警方一共并案处理的有九起类似案件,最残忍的是1998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年仅8岁的女儿苗苗被害于其该局计量所4楼414号家中,勘验时发现,受害人被侵犯,并发现男性dna。”
“真是个禽兽!”郑云瑶愤慨道“别让我抓住他!”
“经过对9起惨案的综合分析,技术人员、专案专家反复认真地对现场所留痕迹物证和作案手段进行比较,并上报省公安厅、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复核、鉴定后确认。其中五起案件现场所提取的各枚指纹交叉认定同一;剩下三起案件受害人下体内提取的分泌物及相关dna认定同一。”
冷梅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