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判断孙菲妍真的是挣了不少钱,两万多的钻石说买就买了。
再看看自己,浑身上下就剩三百多块钱,能不能坚持到下个月开工资都成问题,早知道这样,当初把钱给孙菲妍的时候就该在手上留点,也不至于弄到现在这个样子。
想到这里,我手上的动作突然停住了。
事情好像有点不对?
孙菲妍是一个广告传媒公司的文员,月工资不过三千左右,以她的经济水平,会买这种奢侈品?
除非是她突然得到了一笔钱,足够让她挥霍,就比如我交到她手里让她“借”给罗瑾萱的五万块钱!
再回想孙菲妍那天来到店里的时候,见到我的时候有很明显的惊讶和反常,还有那天晚上我和罗瑾萱找她吃饭的时候,她也有一种反常,还想还有一个捂住领口的动作,当时我还以为她是怕走光,但是现在来看嘛,十有八九是为了不让我看到那条两万多的项链!
所有的反常都指向一个结论,孙菲妍从我这拿走五万块钱之后并没有“借给”罗瑾萱,而是自己挥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