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次开庭审判挺没有意思的,从头到尾几乎都是吕凡云唱主角,孙菲妍偶尔插嘴反而给了吕凡云更多的表现机会。整个过程都是吕凡云在带节奏,这也得益于孙菲妍请的律师没有到场。
在审判快要结束的时候,吕凡云做了结案陈词:“在本案中有两个重要的条件,第一是原告已经对罗瑾萱造成伤害,并且制定了后续的侵害计划,第二是被告为了解救罗瑾萱而采取了措施。法律存在的意义在于保护人民,而不是惩戒罪犯,提前预知任何犯罪行为并加以制止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时候对罪犯的惩戒。而被告恰恰属于前者,他提前洞悉了原告的犯罪意图,并加以制止,成功解救了罗瑾萱,这是他值得称道的地方。美中不足的是被告在解救过程中对原告造成了伤害。被告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过激之处,主动道歉征得了原告的原谅,并且主动提出承担原告的所有医疗费用,所以我请求审判长在对本案进行判决时,考虑到以上种种因素,对被告作出从轻判决。”
之后就是休庭,审判长带着陪审员到后面商量如何判决,我则是站在被告席焦急地等待。
罗瑾萱走到孙菲妍面前,“菲妍,谢谢你!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你在法庭上说出那番话,我都要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