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时候做事,不是做不到,而是需要给自己一个理由。现在的我,满心都是对程紫的愧疚感,这种感觉几乎能把我压垮。我与她素昧平生,却在享受着本应该属于她的一切。
沈末对我好,我能接受,那是因为在我成为程紫以前,与沈末就有一些交情,不管这些交情深浅,至少能我一个感觉,我不是因为程紫才得到沈末的垂青。何况,在他向我表白的时候也说得很明白,他喜欢与我是否顶着程紫的脸没半点关系。现在,程紫血缘上的亲人到来,这种好是我承受不起的,我必须给自己一个理由。不过,想得虽然简单,实施起来却不易。
如果我没被程墨发现,想去哪里都是轻而易举的;现在有点不一样了,沈末怕程墨背地里派人跟着我。如果他真的护妹心切,派个人天天二十小四暗地里跟踪我,事情就难办了。
所以在我和沈末定好要去香港给程紫上坟以后,并没有急于出发,而是先观察了三天。等到第三天,沈末回到家,笑了笑摇头说:“程紫小同志,现在想出门不容易,特别是如果干点不想让程家知道的事。”
“真的有人跟?”我马上问。
“是,你每天上班以后,我都在十分钟以后出门,开车按照你事先告诉我的路线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