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拒绝,因为我并不稀罕。”
虽然是有点“恶毒”,但还真有种莫名其妙的“解气”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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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李美妞正待在自己的大学宿舍内,安安静静地做一个美女子,置她那无处安放的贝斯于不顾。
她所在的摇滚乐队要解散了,即使她再怎么不舍,也不能改变其他队员的想法,因为生计和兴趣爱好本就是很难两全的事情,她衣食无忧,想干嘛就干嘛,但别人未必是。
让自家姑娘进娱乐圈,可能被不少家庭所接受认可,但若说女孩子家家办什么摇滚乐队,则未必有哪个家庭会答应了。
即使是李美妞自己,也遇到了不少的阻力。
结果,她好不容易说通了父母,另两位成员却放弃了,而她,也到底不能要求别人为她的固执作出什么人生的妥协,因为她到底不是那样强求别人的性格。
所以,李美妞一直在想,她在舞台上的那点疯狂又算是什么呢?
即便她贝斯弹得很痛快,架势十足,并加以嘶吼,完全不是平日里的娴静样子,但这些,又能改变得了什么呢?
能改变得了现实?能改变得了别人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