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被带到警察局之后就被关到了审讯室,而戚少肯定被送往了医院。
这是一个大概只有十平米的审讯室,里面除了一张办公桌两把椅子以及一个强光灯。剩下的就是李雷所坐的那张打铁椅了,其它就别无它物了。
而且打铁椅是焊死在地板上的,很明显这是一个审讯重型犯的预审室。大概过了十分钟,审讯室的门被打开了。从门外进来两个警察,他们自己直接把文件袋往桌上一拍。好像是这样就能给李雷一个下马威。
“姓名!”
“李雷”
“籍贯”
“S省大佛市李家湾村”
“年龄”
“十八”
“性别”
“男”
“你小子可以哈!年纪小小就如此狠辣,居然把戚小兵打了个生活不能自理。连人家的第3条腿都给废了。看见墙上的标语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小子摊上大事了,说说你为什么平白无故把戚小兵打成那样。你这是寻衅滋事,说严重点那叫杀人未遂。”
一位警察问完了例行问题,就开始实质性的询问了。
“跟我一起的那位姑娘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