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却发现自己是那么平庸。
喜欢民谣,不是因为民谣有逼格,是因为民谣的旋律,民谣那诗一般的歌词,总能击中自己柔软的内心。
他幻想着,自己可以像那些民谣歌手一样,背起吉他,浪迹天涯,唱歌,旅行,活得像首诗。
然而幻想,毕竟只是幻想。
前世,他将幻想埋藏心底,踏实工作,陪伴父母,相亲,准备结婚。
命运的轮盘在他相亲的路上,出现了变故。
一个三四岁的男孩跑到马路中央,李云下意识的抱起男孩,丢在路边。
巨大的撞击声响过,李云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胸膛流出汩汩的鲜血,倒在了地上。
下一秒,他便出现在这里,穿越到了一个年轻流浪汉身上。
这个只有十八九岁的流浪汉,无家务室,长相帅气,身上除了身份证,一无所有。
不过,这意味着,李云可以为自己而活。
为自己浪迹天涯,为自己,唱自己喜欢的歌。
所以李云坚定的唱起了民谣,哪怕没有人听,哪怕会饿几顿肚子。
在唱孙大剩时,一个三十来岁,西装革履的青年停在李云身边,他的领带有点歪,一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