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气吞声,没有苦主,怎能立案?铁铮瞄他不是一天两天,却也总抓不着他的痛脚。
一个月前,冯连春在庙里发现一个上香的村姑,虽是粗衣布裙却难掩天生丽质,他出言调笑并动手动脚,不料那村姑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冯连春为何许人也,不但骂了他个狗血淋头还让大意失荆州的他少了半截指头。这还了得?盛怒之下的冯连春忘了怜香惜随手一掌就劈出个香销玉碎。铁铮适逢其会,不过慢了一步,救人已是不及,只好抖铁链锁人。冯连春倒是识相,不反抗,不狡辩,乖乖的低头伏法,让一肚子火的铁铮找不到发泄的借口,唯有恨恨不已。
更可恨的事在后头。知府断案,判冯连春“失手误伤”,罚银五千两并责成其操办后事。铁铮大怒,力证冯连春见色起意遭到拒绝而杀人,无奈到庙里上香的不止一人,竟是众口一词,说他“诬陷中伤”,若非冯连春替他求情,五十大板是挨定了。
这算什么世道!知府以罚代法,证人众口烁金颠倒黑白,是畏权怯势,是为财所困,也是事不关己,难以理解的是死者的父母虽哭得天昏地暗却说自己的女儿“本有暗疾,适时发作而送命,怨不得冯公子”,简直是为虎作伥,难怪坏人能如此猖狂!
迫于情势,铁铮只好